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妖鹰的羽毛很硬,如同钢铁一般,看起来很锋利,不利于拔取。
洛小仙想了想,干脆放了一把火,直接将这羽毛给烧了。
最终得到了团能量,直接打入吴召的夜雪之中。
只是,烤掉了羽毛,它的皮里还留着羽毛底端的管子。这对于喜欢美食的吃货来说,绝对是一件不能容忍的事。
他准备回头将这些皮剥下来,给大花它们好了,反正它们不挑食。
等大花它们享用完那些内脏之后,吴召才用妖灵驮起这头巨鹰和那些妖兽们,换个地方,准备野餐。
最终,他们找到了一条河流小湖泊,并在这湖泊旁驻扎了下来。
在这血雾笼罩的天地间,没有什么美景可以欣赏。
他们能做的,就只有研究美食,款待自己的五脏庙了。
……
就在吴召这对吃货父女研究着美食,大花它们趴在地上消化着妖鹰血肉的时候,那头金色小雀,登临华夏大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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